崇明相册:70年70个瞬间——5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
发布时间:2019-07-30

1950年的崇明县人民政府大门

 

1949年6月2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的强大攻势和崇明地下党组织等的积极配合下,崇明岛上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被推翻,全新的人民民主政权开始建立,很快又迎来了新中国的解放。

当人民解放军从崇明县城朝阳门入城时,社会各界代表及城乡民众站在街道两旁热烈欢迎。从此,受尽苦难的广大劳动人民成为崇明的主人。1949年6月,中共崇明县委、崇明县政府挂牌成立,全县党政领导人员开始履职。新成立的县政府(后改称崇明县人民政府)顺利接管国民党政权遗留下的党政机构及单位,先后被接管的有:国民党崇明县党部、县参议院、县法院、三青团、警察局、国税稽征部、税局稽征部、江苏省农民银行崇明办事处、各中心乡公所等。沿用原来的行政区划,建立4个区公所和部分乡人民政府。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崇明县党政军各部门联合开展“剿匪肃特”行动,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人民民主专政得到空前的巩固。为了稳定全县金融秩序、保障人民生活正常进行,中共崇明县委、县政府又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国营商业和国营金融机构,使原有的动荡经济秩序趋于稳定,全县市场逐渐趋向繁荣。

 

链接一:“剿匪肃特”行动和镇压反革命运动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崇明县政府于1949年6月15日发出布告:“查自本县解放以来,过去启海敌顽党军政特及一切流亡人员等,散居于本县城乡这为数颇多,其中有少数不良分子尚继续图谋不轨,影响地方治安。人民政府为巩固革命秩序,确保人民安全起见,自即日起,责成前启东伪旅崇同乡会(即逃亡分子组织),办理启海流亡人员登记。本政府本着中共中央既定之宽大政策,翻不继续进行破坏活动动者,一律不加以逮捕,并经过登记办理手续后,发给通行证,分批遣送原籍,从事生产劳动改造……倘有故意延缓、逾期不登记者,本政府以抗拒命令依法处理。”

自公告发出后,前往指定地点登记的各类敌特人员共有6400余人。但仍有一些顽固不化的敌特分子拒不登记,他们与从舟山、大洋山、小洋山等沿海岛屿潜伏来的匪特串通起来,进行妄图颠覆新生人民政权的行动。

1949年6月至12月,崇明县党政军各部门联合开展“剿匪肃特”行动:收缴流散枪支,处理散兵游勇。共破获敌特组织5个、匪徒组织18个、捕获匪特78人,缴获一大批枪支弹药和电台等物资。其中,1949年9月22日晚,“鸿生轮”由沪驶崇,遭伪装旅客的“通海织队”武装特务抢劫,军民7人被杀害,一大批物资被抢走。案发后,南通专署公安局与上海市公安局通力协作,破获该案,对黄志英等16人执行枪决。

1950年11月起,崇明县委、县人民政府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先后破获了以顽乡长张廷槐为首的“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劳工纵队第三支队”、反革命分子董士祥为首的“反共救国军第二纵队第二中队”、以惯匪刘君祖等为首的“国民党革新社第二分社西北支室”等武装匪特和“反共自卫救国军第三支队崇明突击大队”等反革命组织,镇压了一批血债累累、罪大恶极、解放后不思悔改继续作恶的反革命分子,彻底取缔了一贯道、同善社等反动道会门,大大削弱了反革命势力,镇压了反革命活动,人民民主专政得到空前巩固。

 

链接二:稳定全县金融市场

1949年6月后,为了稳定全县金融秩序、保障人民生活正常进行,中共崇明县委、县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国营商业和国营金融机构。

首先,中共崇明县委、县政府建立国营商业和国营金融机构。其中,新成立的中国人民银行崇明办事处顺利发行人民币,并在桥镇、庙镇、堡镇、新开河等7个地点设立收兑处,收兑金圆券,历时四天共收兑金圆券541亿元。收兑行动的开展,及时确立了人民币在市场上的主导地位。

同时,推行一系列稳定经济秩序、金融市场的举措。开展反银元斗争行动,打击金银黑市,取缔地下钱庄,经由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力打击银元投机贩卖行为;推出平价出售粮油的措施,使得市场上大部分商品的价格普遍下降50%左右,有效制止国民党后期通货膨胀的乱象;努力恢复工厂投入正常生产,邮电交通正常运营等。

1950年,通过一系列措施的推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得到保障,县域内原有的动荡经济秩序趋于稳定,全县市场逐渐趋向繁荣。

 

 

链接三: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崇明解放后,新成立的崇明县政府,积极发动群众,建立工会、农会等群众组织,发动全县工人群众积极搞好生产,协助工商部门管理市场,组织纠察队协助政府防匪肃特、维护市镇秩序,在全县各区乡镇召开农民代表会议,提高农民政治觉悟和文化生活水平,开展各项社会改革,发展农业生产。

1949年7月12日,崇明县总工会筹备委员会成立;8月,首届学生代表大会召开;11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崇明县工作委员会成立。1950年1月,崇明县农民协会筹备建立;2月,全县开展禁毒禁烟工作;3月11日,崇明县民主妇女联合委员会筹备建立;5月,宣传贯彻新颁布的《婚姻法》。

1950年1月,在县城召开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听取并讨论县军管委员会七个月来的工作报告和中共崇明县委工作方针建议的报告;生产救灾工作,税收和发行胜利折实公债的报告;县人民政府一年来工作及今后半年工作的报告。至1953年2月共召开六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为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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