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档案行政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2

各乡镇,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提高依法治档能力,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档案事业发展,区档案局计划开展2023年档案行政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一级立档单位(延伸抽查有关下属单位)

  二、检查时间

  2023年7月10日至8月31日为各单位自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为实地检查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一)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

  (三)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四)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

  (五)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

  (六)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

  四、检查方式

  本次档案行政检查采取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局将组成检查组,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抽取三分之一单位开展实地检查(见附件),并以书面形式反馈检查意见

  五、检查要求

  开展档案行政检查是档案主管部门依法治档履职的重要环节,也是夯实基层档案管理基础、提升档案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档案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服务人民群众。

  请各单位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短板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并于8月31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报送区档案局监督指导科,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建议。

  联系人:杜庆庆  杨红柳

  电话:25090006*8318

  传真:39368740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定澜路1588号

  邮编:202155

 

  附件:2023年度档案行政检查实地检查单位安排

 

 

                           上海市崇明区档案局

2023年7月7日

 

 

 

附件

2023年度档案行政检查实地检查单位安排

序号

检查单位

序号

检查单位

1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5

公安局崇明分局

2

区统计局

16

区水务局

(抽查1个基层单位)

3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7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抽查1个基层单位)

4

区文化和旅游局

(抽查1个基层单位)

18

绿华镇

(抽查2个基层单位)

5

区应急管理局

(抽查1个基层单位)

19

三星镇

(抽查2个基层单位)

6

区行政服务中心

20

新海镇

(抽查2个基层单位)

7

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1

港西镇

(抽查2个基层单位)

8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抽查1个基层单位)

22

东平镇

(抽查2个基层单位)

9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3

建设镇

(抽查2个基层单位)

10

上海崇明生态企业集团

有限公司

24

堡  镇

(抽查2个基层单位)

11

上海崇明生态城建集团

有限公司

25

上海亿网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12

上海崇明生态交通集团

有限公司

26

大库档案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3

上海崇明生态旅游集团

有限公司

27

区供销合作总社

14

区医疗保障局

28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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