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方志办举办地方志法规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5-20

    5月17日,为纪念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18周年和《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实施13周年,以及纪念梁启超首创“方志学”学科名称100周年,崇明区方志办联合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展“依法修志编鉴 传承历史文脉”宣传活动。

 

 

    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屏幕滚动播放崇明三轮修志、上海通志馆崇明分馆以及崇明方志驿站宣传视频。区方志办工作人员现场向民众普及地方志法规,介绍近年来崇明区地方志编研成果,宣传崇明地情文史知识,解答咨询并赠送书籍、发放宣传品,吸引不少民众前来翻阅志书、年鉴和地情书刊,关注“崇明档案”微信公众号,并使用“掌上年鉴”小程序阅读年鉴。

    通过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了民众对地方志法规的认知,扩展了地方志成果的社会覆盖面,让地方志走近百姓身边,切实发挥地方志在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作用。

 

 

信息来源:区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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